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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矿新能源有限公司储能电站应急预案及双重预防
机制编制比质比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江苏徐矿新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徐矿丰县储能电站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双重预防机制》、《徐矿睢宁储能电站双重预防机制》编制
3.项目内容:对目标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双重预防机制编制,并取得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备案证
4.完成期限:确定中标后1个月完成正式报告并取得备案证。
5.合同签定方:
电站名称 | 编制内容 | 签订主体 | 备注 |
徐矿丰县储能电站 |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双重预防机制 | 江苏江苏能投苏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
徐矿睢宁储能电站 | 双重预防机制 | 苏能(睢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招标内容
负责完成甲方应急预案及双重预防机制编制,并组织专家(江苏能监办公布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成员)进行评审,完成评审会纪要等相关材料,根据专家意见对预案进行编制,最终取得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工作质量:应急预案及双重预防机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国能安全〔2014〕953号)、《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2024年5月29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140号令)等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具有较高的切合性和可操性,满足江苏省能监办及甲方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要求。
三、技术要求
1.按合同期限完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并出具正式应急预案及双重预防机制报告并取得备案证;
2.应急预案及双重预防机制报告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
3.对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内部资料、商业秘密、估值结果及其他约定的保密事项保守秘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交相关查验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业绩要求:在近5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从事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双重预防机制编制工作(附业绩证明、相关合同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公告报名为发布公告3个工作日内。
(3)技术联系人:李永强 15862158132
(4)商务联系人:刘元博 18811956600
江苏徐矿新能源有限公司